
刘富军律师网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15811286610
职工下班后因病死亡,单位伸出援助之手积极救助
2008-05-08 09:05:16 来源:刘富军
职工下班后因病死亡,单位伸出援助之手积极救助
——本所刘富军、鞠传君律师成功调解一起重大纠纷
死者文某某系日照市某工程公司于2007年底雇佣的职工,2008年2月19日下午五点下班后,文某某没有像往常一样回家,而是和同事一起聚餐,饭后在单位保卫室和同事打扑克。当晚十一点多,同事发现文某某突然手打哆嗦、呼吸困难,赶紧扶住文某某、拨打120求救,但文某某很快失去知觉,这样同事又拨打110报警。约一刻钟后,120救护车赶到现场,做了心电图后告知,已经猝死。110赶到后将尸体拉到医院储藏。2月20日早,死者亲属将尸体抬回公司,放到公司储藏室,并向单位要求赔偿。
本所刘富军、鞠传君两位律师,接受该公司大老板的委托(老板系德州市人),立即赶到日照事发现场,处理善后事宜。经详细了解情况后,开始和死者的亲属协商处理办法。两位律师对该意外事件的发生首先表示遗憾和同情,建议死者亲属通过公安进行尸检,查明死亡原因,并表示如果公司有责任,绝不会逃避应负的法律责任。但死者家属拒绝尸检,并提出死者是单位职工,单位应当赔偿,要求赔偿各项损失50万元。历经两天艰苦的谈判,死者家属的要求从50万降到38万,后又降到6万元。经协商,双方对死者因突发疾病意外死亡、单位没有任何责任初步达成一致。其亲属同事提出,公司没有责任但毕竟是公司,要求考虑到死者的实际情况,给与适当救助。两位律师从建设平安山东和和谐社会的角度考虑,建议公司从人道主义出发,给与死者适当补偿。经公司董事会研究,采纳了律师的建议,决定给付死者亲属丧葬费、救济金、困难补助等各项费用两万元。最后双方达成一致,签订了补偿协议。至此,一场即将爆发的纠纷,在两位律师的艰苦斡旋下,得到圆满解决。
- 大家都在看

股东会决议 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一事

- 时评律师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